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19年第12次集中学习

2019-12-23 09:13 加入收藏


12月12日下午,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19年第12次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省委书记杜家毫在校(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副校(院)长曹健华主持并讲话,校(院)委成员,副巡视员、各直属部门及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校(院)实际,精准定位危险源和风险点,认真梳理分解具体任务,加强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预判能力,做到精准预警、精准抢险救援,不断提升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要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的研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实训室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校(院)应急管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坚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校(院)主业主课进步发展结合起来,对照新旧《条例》带着对比学、对照职能职责带着责任学、对照现实问题带着思考学,着力推动校(院)和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深入领会和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不断提升校(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实际成效推动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家毫书记在中青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深学细研进头脑、深查细照进作风、深入践行进工作,教育引导学员牢记家毫书记的嘱托,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负组织重托,不负青春韶华。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认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有关保密法规及文件精神,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加强教育管理,严格制度落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副校(院)长曹健华领学相关学习内容,副校(院)长张思京就《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作专题辅导,省国家保密局一级调研员李志得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作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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