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调研组深入湖南调研《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李季主持召开中南片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2020-10-09 10:30 加入收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细落实,9月27日至30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李季一行7人深入湖南调研《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实地调研指导地方党校办学工作和党性教育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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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南片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座谈会上,大家交流了各地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提出了编制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十四五”规划、开展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和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的意见建议,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湖北等省(自治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广州、武汉、深圳等副省级城市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作了汇报发言。李季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头等大事,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编制好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十四五”规划,省级、副省级城市党校(行政学院)要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十四五”规划;要尽快开展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有序推进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计划,全面提升党校(行政学院)整体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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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部分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座谈会上,长沙、衡阳、岳阳、郴州等市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浏阳、邵东、平江、零陵、花垣等县(市、区)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汇报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的有关情况。李季指出,《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重要指导精神用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为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增强机遇意识,持续抓好《条例》和全国校(院)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县级党校(行政学院)是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绝大多数”,要深入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提高办学治校质量和水平。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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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一行实地察看了湖南省委党校、岳阳市委党校及望城区、韶山市等县级党校建设情况,考察了湖南党性教育馆、韶山和花明楼党性教育基地、岳阳党员干部忧乐文化教育基地、湖湘文化研究基地。

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曹健华、副校(院)长张思京,副校(院)长、韶山干部学院院长蔡文辉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调研地有关领导同志参与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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