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明

 

    1950年2月我出生于湖南省株洲市,农工民主党成员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智库联盟专家。
    我父亲王治平文化不高也从未学过建筑设计,但新中国成立后在商业部门工作的时候通过学习,先后设计出株洲饭店、株洲旅社等建筑物我母亲邓志伦俭朴勤劳,曾是株洲市工商联妇女家属委员会主任担任过一届株洲市人大代表。父母的勤劳、好学、俭朴、善良的品质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1957年9月起就读于株洲市南湖塘小学、株洲市一中读小学、中学中学毕业后,1968年11月下乡到浏阳县高坪公社当知青1972年8月进入株洲师范中文专业学习,1973年毕业后在株洲市教育系统从事中等教育先后在市体校、市八中教学。其间先后在株洲师专(原教师进修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中文系进修学习,并获得大学本科文凭1985年10月调入湖南财经学院基础课部担任中文教学。1987年12月因法学教育的兴起和工作需要我被调整到经济系经济法教研室,担任法律文书、中国法制史教学从此开始了我的业务转型(1988年我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研修,主修经济法学、法理学、法制史)。
    我曾先后担任株洲市八中教导主任湖南财院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律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2000年4月湖南财院与湖南大学合并,6月组建湖南大学法学院我先后担任法学院副院长、湖南大学产业经济管理办公室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等职。1988年被评为讲师1993年被评为副教授,1998年被评为教授2006年取得博士生导师资格。历任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政协湖南省第九、第十届委员、常委。
    我还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商标学会副会长是国家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通讯评委,司法部社科评审专家组成员省社科规划评审,省教育科学评审省高教系列、高级律师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
    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20多年来我主要从事经济法、民商法的科研教学工作,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的金融法、民商法学的公司法、证券法等。
    近年来我公开出版学术著作8部,在国内权威刊物、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40余篇其主要代表性著作与论文有《新经济法学》(中信出版社)、《国有企业改革的经济法视野》(人民公安出版社)、《商法学》(湖南人民出版社)、《公司登记效力探讨》(中国法学)、《上市公司购并中反垄断监管》(光明日报理论版)、《略论证券市场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等。负责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子课题两项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八项。获湖南省第七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获全国性学会理论研究会一等奖二项多次被评为学校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
    我多次参加省人大、省政府的地方立法立规的审查论证工作多次应省人大、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律师协会邀请对重大疑难案件做专家论证。近年来为省经委、省国资委、省银监局等厅局机关与大型企业作法律专题报告数10余场。为省内外多家媒体如湖南电视台、省经视台、省教育电视台、长沙政法频道、红网、辽宁电视台及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湘声报等作专题法制节目或法律咨询、专访活动若干场(次)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
    在担任省政协第九、第十届常委期间积极撰写和参与提案工作。在第九届政协二次委员大会上我代表农工党省委所作《打造商务价值洼地,促进湖南经济发展》的发言获得了时任省长周伯华、副省长于幼军的充分肯定,并当场予以重要批示在担任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法制委主任期间,积极参与筹划工作方案为参政议政出谋划策,得到农工民主党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2010年9月被聘任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