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周秀


     黄周秀女,19526月出生湖南衡山人,民建成员民建湖南省委正厅级干部。历任衡山县司法局律师、主任、副局长衡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民建衡阳市委副主委,民建省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第八届省政协常委,第十、十一届省人大常委。201312月受聘为省政府参事。 

  长期担任领导干部职务从事党派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统战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经验担任民建省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工作期间,大力推行工作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目标管理》、《反映社情民意半年一讲》等系列制度,创建《基层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民建界别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等多项机制建立了一批“参政议政工作基地”,探索了一条整合骨干会员力量、汇集市级组织和基层组织力量借助中央和兄弟省民建组织力量提高专题调研水平的有效途径;率先组织成立“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作为省人大常委、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和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积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提出了40多件建议和意见为推进我省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