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松青


    我于1949年12月20日出生于湖北黄冈的一个工人家庭1976年毕业于湖北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统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中共党员高级统计师。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原党组书记、总队长现任省政协委员、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湖南智库联盟专家。1956年9月在武昌徐家棚小学读书1962年9月在武汉师范学院附中完成中学学业。1968年高中毕业后作为知识青年到湖北黄冈县农村劳动。1970年6月在湖北黄冈县机械厂当工人1973年进入湖北大学学习。1976年10月大学毕业后回到黄冈县机械厂任计调员。1978年4月我调入湖南省计划委员会统计处工作。80年代后湖南省统计局成立后,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0年8月,受国家统计局选派参加了为期一年的日本统计研究院第88期学习培训,系统学习了西方统计学2001年6月调任国家统计局湖南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厅级)。2005年8月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成立后,被国家统计局党组任命为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正厅级)。


    我长期从事统计调查工作潜心研究统计学和抽样调查理论以及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预测,有着丰富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能力尤其是在收入分配、价格指数、城镇化、三农建设等领域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期间先后在多个处室担任领导职务。1985年4月至1991年8月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我主要负责统计教育和统计职称评定工作在教育方面,由于当时统计人才十分匮乏我想方设法组织力量办学,通过组织自学考试、联合湘潭大学举办统计干部培训班先后培养了9000多名统计大专生、600多名本科生,为湖南统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在统计职称评定方面首创了《湖南统计系列职称评定条例》,并制定了《湖南统计系列职称评定条例实施细则》对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的基本条件、理论学术要求、实践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制定了《统计证管理条例》实行统计工作人员持统计证上岗制度等,这些工作均开全国先河国家统计局专门派人到湖南学习调研后,在全国推广实施1991年8月至2001年8月,我任农业处处长和法规处处长通过细心抓干部思想教育,用心抓方法制度改革、精心抓农业统计业务农业处连续七年被省统计局评为先进处室;以普法促执法以执法促守法,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大案要案为搞准统计数据质量,为统计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我在任国家统计局湖南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期间,着力加强全省城调系统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文化建设,完成了《城镇居民消费问题研究》《湖南城市化问题研究》《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农民进城问题研究》《加入WTO对湖南价格影响分析》和《湖南城镇反贫困问题研究》等多个专项课题有100余篇重要住处被中央领导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有效地服务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连续三年在全国城调系统年度评比中名列前茅。

    自2005年8月担任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队长以来我始终倡导鼓励干部想干事,培养干部能干事支持干部干成事,教育干部不惹事监督干部不出事,帮助干部能共事的理念营造了一个才有所展,劳有所得功有所奖,过有所咎的良好工作氛围完成了全省14个市州国家调查队和41个县级调查队的组建工作,建立了严谨规范的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制度体系优化了总队机关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建起了现代化的中心机房、电化培训教室、资料中心和设施完备的老干活动中心、青年公寓、搭建了全系统专线网络和视频系统,信息化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地提升为切实保证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以“网点科学化、操作程序化、岗位责任化为目标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有效提升了统计调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统计理论的研究我带领全系统人员先后完成了《市场物价变动对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研究》《经济发展环境测评方法研究》《粮食主产区和后备产区综合生产能力与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长株潭两型社会国家试验区在中部崛起的比较优势研究》《湖南农村贫困现状与分布研究》和《当前湖南物价走势研究》等一大批科研课题,这些成果得到了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2010年9月被聘任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