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协同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丨湖南智库·乡村振兴研究所

2022-12-07 09:35 加入收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乡村产业数字化是“数实”融合的重要领域,也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与过往科技革命不同的是,当前数字技术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让乡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几乎同时、同步享受到技术进步红利,由此带来乡村要素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的加快重塑。


加快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在以下四方面强化协同和适配。


更加适配的技术工具与政策工具组合


技术与政策,犹如驱动乡村产业发展的两个轮子,如果不能有效适配,即便技术创新再快,受改革和政策因素影响,技术效果也很难充分体现,反之亦然。目前,我国数字技术只是在局部乡村、少数领域、部分人群显效,由浅入深、由点及面的规模化应用依然有距离。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出了技术本身范畴,而在于政策调整速度、改革推进深度与数字技术创新应用需求不匹配,创新链与政策链无法做到相互支撑。


为此,强化乡村数字技术应用效果,需要突出技术链与政策链整体构建,形成更加适配的技术工具与政策工具。包括三个层次:


政策生态层。良好的政策生态,可以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厚植土壤。基于此,要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健全乡村数字生态规则体系,提升基层数字生态治理能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环境。推动政策激励与有效规制协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造良好稳定的市场预期。同时,健全考核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增强对乡村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包容性和耐心,避免急功近利、仓促求成。


机制建设层。市场良性运行离不开有效的机制保障。乡村产业数字化机制建设,首先应解决好资金投入和要素配置问题,既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国家级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又要通过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级投入机制、政府和企业风险分担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强化制度稳定性和政策连续性,推进政策手段的机制化建设,避免政府规制急刹车或猛给油、新官上任另起炉灶、另搞一套系统,造成有限财力的浪费。


制度供给层。农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将会显著影响到数字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速度。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向深度进军,需要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市场基础性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上取得更大突破,强化制度供给,降低数字技术应用的成本和风险,提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纳数字技术的支付意愿,促进实现技术创新和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


更加融合的数字技术与其他前沿技术集群


孤树不成林。技术融合能够产生新的组合,并通过联合应用形成技术集群。技术只有集群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发展。尽管数字技术蕴藏着巨大的变革力量,具有强大的融合能力和超越时空能力,对乡村产业发展具有潜在颠覆性影响,但是,要触发一场真正意义上的乡村产业革命,仅靠数字技术还远远不够。一般而言,产业链不同环节需要运用不同技术,某种技术的使用可能又必须以某些上游技术的使用为前提,因此,技术耦合性对产业链竞争力提升至关重要。我国农业产业各环节长期分离发展,产业链技术一致性不强,或存在“断点”,系统性解决乡村产业发展问题,需要强化技术融合和系统性思考。


未来可能影响乡村产业发展的前沿新技术大体可以归类为三大集群,即数字化技术集群、生命科学技术集群、智能制造和新材料技术集群。其中,数字化技术集群尽管大多还没有迈入技术成熟度曲线的生产力成熟期,对乡村产业发展的颠覆性影响尚未得到大规模证明和认可,但已经显现融合其他技术集群、提升技术效率的潜力。基于此,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数字技术规模化应用,利用数字技术贯通农业全产业链,促进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农业供应链领域的集成应用。另一方面,应加强数字技术与生物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其他新兴技术的融合和集成应用,进而对农业、食物系统进行全方位、全周期变革。


更加互补的数字技术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体系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推进乡村产业现代化,离不开现代化基础设施的有效支撑,这既涉及传统农业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也包括数字技术设施建设,二者均不可或缺。数字技术设施代表未来发展方向,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长远意义,但传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基础、管当前,也同样十分重要,不能将传统农业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设施割裂开来,更不能用数字技术设施来完全替代传统基础设施。


一定程度上而言,推进传统农业基础设施补短板甚至在当前阶段具有更加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农村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传统基础设施短板还很突出,城乡、区域以及“建管养运”各环节之间,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供给不充分等问题,农业基础设施整体质量、综合效能和服务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加快补齐传统基础设施短板,依然是极为紧迫的任务,也会为数字技术设施的应用提供条件。


传统农业基础设施与数字技术设施不是互斥对立的,而是互补相融关系。如果没有发达的农田水利设施体系、交通运输体系、冷链物流体系,数字技术应用的效果也必将大打折扣。为此,需要统筹好增量和存量、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的关系,系统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功能配置、规模结构。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跨界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智能电网、智慧物流、智慧水利,利用数字技术促进传统农业基础设施优化服务和提升效能,进而拓展其作用范围并优化作用机制。


更加紧密的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合力


数字技术设施兼有公共产品和新兴产业特性,创新性更强、发展变化更快,面临更大的市场不确定性,决定了其与传统农业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有着很大差别,探索出一套适应数字技术设施特点的投融资机制是必要的。考虑到数字技术设施特点,以及当前地方政府财力普遍紧张的现实,需要同时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两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投资合力。


基于数字技术设施的基础性、公共性和通用性,以及农业领域应用见效慢、风险大的特点,需要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布局,将其纳入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体系,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经营性和竞争性程度高低,明确不同数字技术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形成分级分类投入体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


基于数字技术设施的新兴产业属性,需要厘清数字技术设施产权,破除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数字技术设施的隐性障碍,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政府可以在宣传引导、数据开放、应用场景培育、行业标准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


此外,数字技术设施“怎么建”很关键,“如何用”也同样重要。需要妥善处理“建”与“用”的关系,统筹考虑数字技术设施后期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和费用,创新运营模式,促进功能丰富与海量使用双向迭代、互促共进,防止出现“建易用难”等问题。


概言之,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产业的系统性变革不可避免,也终将完成。这场涉及资源配置方式、产业组织形态、发展动力结构演化的系统性变革又将是渐进的,数字技术可以也应该在这场产业迭代演化进程中发挥出催化、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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