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联盟名称为湖南智库联盟(Hunan Think Tank Union,缩写为HNTTU)。
第二条 本联盟为研究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服务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咨询性非营利性机构。旨在搭建合作平台,整合智力资源,开展联合调研和协同创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
第三条 本联盟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联合省内智库,用系统思维、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智力支持;按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目标要求,加强成员单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决策咨询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 本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就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分析或第三方评估等咨询活动。
(二)信息共享。利用各自渠道优势,收集国家关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重大政策或专题信息,共享有关数据和信息资源。
(三)成果共享。用《参事建议》、《建言专报》、《湖南智库成果报告》或其他形式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四)利用联盟平台和媒体资源宣传湖南;提供政情咨询;推介联盟成员单位的优秀研究成果。
(五)积极为省直部门和基层政府做好咨询服务。
第五条 湖南智库联盟以吸收单位成员为主。省直各相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术性社团组织和民间智库,凡承认本联盟章程且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请加入。
第六条 从事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有改革发展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能力的自然法人,承认本章程,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本联盟批准,可受聘为湖南省政府参事室研究员参加本联盟工作。
第七条 本联盟成员有退出联盟的自由。
第八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选派代表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检查和监督秘书处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资源;
(五)共享信息和研究成果。
第九条 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联盟章程,执行本联盟作出的各项决定;
(二)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科研任务和其他任务;
(三)向本联盟提供本单位以科研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公开出版物、信息和资料,为本联盟刊物提供稿件;
(四)向联盟呈报联合调研或协同创新的项目计划;
(五)维护联盟声誉,宣传联盟宗旨。
第十条 成员代表大会为本联盟最高领导机构。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议智库联盟秘书处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联盟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通过或修订智库联盟章程。
第十一条 本联盟聘请顾问若干名。
第十二条 本联盟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组成。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选聘,任期五年。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
第十三条 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一)指导制定联盟联合调研、协同创新的年度计划。
(二)指导联盟的重要活动或联盟发展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本联盟的执行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第十五条 秘书处的职责
(一)联盟的日常工作;
(二)联盟成员联合调研、协同创新的组织工作;
(三)做好成果转化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办好网站和联盟刊物。
第十六条 湖南省参事室为湖南智库联盟的发起人和秘书长单位,办公地点设在长沙市开福区锦绣华天A座和长沙韶山北路16号中共湖南省委机关大院。
第十七条 经费主要来源
(一)业务主管部门提供;
(二)课题研究经费;
(三)社会捐助。
第十八条 经费开支
(一)调研活动费用;
(二)会议和办公费用;
(三)刊物及资料的印刷发行费用;
(四)奖励优秀科研成果;
(五)其它业务开支。
第十九条 财务管理按省参事室《所属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可创造条件设立湖南智库联盟发展基金,实行专项管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湖南智库联盟签约仪式后试行。